8800元在我市就能分套公租房,快来认识下这个神秘女人!
8800元在我市就能分套公租房?!
近日,警方成功抓获涉嫌诈骗的嫌疑人肖某英(女,40岁,于都县贡江镇人),破获公租房诈骗案10起。
就是这个女人
真相:↓↓↓
网络图片
“我认识县房产局局长,只要付我8800元手续费,便可住上城里的公租房......”
肖某英和受害人的微信聊天记录
经查,近年来,嫌疑人肖某英自诩认识房产局工作人员,有关系、有能力办到公租房,前提是要先付8800元手续费,肖某先后诈骗肖某、肖某平等10人共计8.8万元。
据了解,嫌疑人肖某英并不熟悉办理公租房的条件及流程,也未向房产局提交肖某、肖某平等人申请公租房的任何手续。骗取的财物均被其用于投资基金亏损,面对当事人的询问则找各种借口推脱、逃避。
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英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一寸证件照2张;
3.户口所在地开具的婚姻情况证明,户口簿反映不出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关系的,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档案复印
件。未婚或离异后单身的,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单身证明;
4.市房地产公司开具的房产情况证明〔无房证明)和不动产证明;
5.外省,县城或乡镇农村户籍的,提供于都县城镇职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金缴纳证明(半年以上).申请人至少有一个人应在市中心城区企事业单位连续稳定工作6个月以上,并提供于都县打工企事业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6.提供所在企业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原件;
7.提供在城区租房协议.房东房产证复印件,居委会盖章;
8.提供于都县打工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明;
9.在市区做经商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申请日前6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
10.有汽车的提供购置证明发票。
警方提醒:申请公租房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申请,不要轻信旁门左道,否则,极有可能落入骗子精心设计的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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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于都县公安局
编辑:黄运坤